凤阳县科技局
凤阳县科技局局长分工
刘显祥同志 主持科技、地震、科协全面工作。
赵阳同志 分管人秘和科协工作。
常宗保同志 分管地震、农村和社会发展工作。
王德风同志 分管工业和高新技术、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管理、专利与技术市场、科技情报工作。
县科技局各股室工作内容
一、政秘股
协助局领导管理好本局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并执行本局各项工作制度;起草
重要文件;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调研、保密信访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书立卷、科技成
果立卷、密级划分和提供使用等工作。负责学会工作,拟定学术活动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学会的
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多学科的重点课题研讨活动;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的评选
与表彰。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发展计划股
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
,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协调,争取科技贷款;组织有关科技计划的监督、检查
工作;负责技术引进,对县内的技术成果进行收集、登记、呈报,并向上级政府请奖,制定科技进步奖励
办法,主办县科技进步奖。
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政策;组织、协调、规范全县科技兴农工作,组织实施
星火计划和农业科技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农村适用技术培训班及科技扶贫工作。负责农村科普工作,
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工业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股
研究拟定工业领域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计划;
组织实施重点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基金项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产业化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力量,对引进重大科技项目
开展前期考察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才引进。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
作。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股
研究和制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科研机构,并做好统计工作;
负责技术市场工作和金桥工程的实施;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
五、科技信息、咨询股
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收集、整理、传递科技信息,开展科技信息调研工作,把最新、最有开发前
景的科技信息传递到需求单位,使科技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负责科技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做好
科技法律、法规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科技素质;负责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组织专利技术
申报和专利成果的实施,保护专利持有者的合法权利。负责青少年科技工作,积极组织青少年和教育工作
者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地震股
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御、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
震后救灾和重建等各个环节以及震灾评估工作,负责工程抗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信息、指挥系
统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积极开展地震知识的教育活动。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凤阳县科学技术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科技法律法规和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开展县级科技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
调查研究,提出县级科技发展的战略和决策建议,起草和制定结合本县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
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的有关规划和计划;开展好科技兴农,科技兴企,推广先进技术,
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二)组织编制县级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组织
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本级重点科技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协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
县先进技术引进、重点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论证、评估。
(三)合理使用和管理科技研发资金以及各项科技经费。
(四)做好科技信息工作,建立科技信息网络。
(五)管理本县的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市场的行政执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六)管理全县科学技术成果,负责组织或推荐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推广、保密工作,管理
全县专利工作,归口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科技人员有关的政策。
(八)积极倡导兴办民营科技机构,并负责指导、管理等日常工作。
(九)负责协调管理县属各学会的正常活动,拟定科协学术活动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团
体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咨询工作,负责科协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